2014年06月11日
1.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
(a)提供以下分类的金融商品的一般性金融产品建议
(i)金融衍生品;
(ii)外汇交易合约;
(iii)证券;
(b)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
(i)发行、申请、收购、变更或处置以下分类的金融产品
(A)金融衍生品;
(B)外汇交易合约;
(ii)代表他人申请、收购、变更或处置以下金融产品类别
(A)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:
(1) 现金支付产品;
(B)金融衍生品;
(C)外汇交易合约
(D)证券;
(c)为以下金融产品做市场
(i)外汇交易合约
(ii)金融衍生品
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